我院决定自即日起全面实行患者实名制诊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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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8/12/11 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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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决定自即日起全面实行患者实名制诊疗

为保护患者权益,保证患者信息准确、完整,严防欺诈骗保行为切实加强健康扶贫工作,精识别患者身份信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医院决定自即日起全面实行患者实名制诊疗。

1.首诊挂号时,请出示就诊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有效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挂号。

2.患者未带身份证(包括其它有效证件)的,务必在门诊咨询服务处真实填写患者姓名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等,再到挂号室办理临时就诊卡。

3.既往有就诊卡而未带的,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挂号室补办一张就诊卡,患者信息与前面一致。

4.住院病人办理入院登记时未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的应在3天内主动补齐完善信息,以免影响医保费用报销。

5.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诊时除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时,还须表明贫困户身份。

实名制挂号小TIPS

1.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社保卡、驾照、军官证、护照等。(支持认证的证件种类繁多,随便带上一个有效范围内的都能搞定)

2.患者挂号和就诊都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。对于挂号单上姓名与实际就诊人姓名不一致的,医生有权拒绝看诊。

特殊情况提醒

危急重症、“三无”病人、14岁以下儿童无身份证者(包括其它有效证件)可暂不强制要求实名就诊

提醒:未办理实名制注册的病员

医院不提供疾病诊断证明、病假证明、门诊病历打印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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